⒈ 漠然置之。
引《明史·史可法傳》:“庶民之家,父兄被殺,尚思穴胸?cái)嗝枺枚市模瑳r在朝廷,顧可漠置。”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(shū)·蒞任·待游客》:“彼雖貪掘藏而來(lái),亦可諒飲冰而去,但未宜漠置弗問(wèn),任厥淹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