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稍加懲罰,使接受教訓(xùn),不至犯大錯(cuò)誤。語出《易·系辭下》:“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,不威不懲;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”小的或大的懲誡。
⒈ 謂稍加懲罰,使接受教訓(xùn),不至犯大錯(cuò)誤。
引語出《易·繫辭下》:“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,不威不懲;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”
《魏書·桓玄傳》:“猶冀 玄 當(dāng)洗濯胸腑,小懲大誡,而狼心弗革,悖慢愈甚。”
⒉ 小的或大的懲誡。
引清 黃安濤 《打怨家》詩:“亦有調(diào)停兩和懌,反覆無常旋搆隙。小懲大誡終何益。”
⒈ 語本意謂受到小懲罰,而有大警誡的作用,可免將來再重犯過錯(cuò)。也作「小懲大戒」。
引《易經(jīng)·系辭下》:「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,不威不懲;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」
《魏書·卷九七·島夷桓玄傳》:「猶冀玄當(dāng)洗濯胸腑,小懲大誡,而狼心弗革,悖慢愈甚,割據(jù)江湘,擅威荊郢。」